出差的签证费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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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差旅费用不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可据实扣除” 因此对于因公出差而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可以税前列支;但是因私事外出而支付的住宿等费用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了~

补充一下,出差的机票是可以退税的哦~ 1.国内机票 只要购买的是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无论旅客从哪里出发到何处旅行都可享受退票或变更手续费全额退还的待遇。不过要注意一点,由于各航空公司规定不同,旅客要首先了解所乘航班的航空公司是否有此项优惠,同时还要搞清楚是何时、何地、何原因才能退款。

2.国际机票 在国外订票,以护照和订座记录作为报销凭证;在国内代理或售票点订票,则以客票原件和登机牌做为报销凭证。

根据中国国际航空的规定:如果是持中国护照的旅客,乘坐国航的往返国际机票,可在旅行结束后3个月内,将往返机票和全部行程单(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发票),一起提交给国航进行税费冲抵。

注意,这里所说的“往返机票”一定是乘客全程实际乘坐的那两张机票(如回程机票丢失,则需补开回程机票),如果中途有改签记录,需要提供改签后的所有登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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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差旅费的支出是指单位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因此应该可以计入公司成本;其次,如果是在美国签的非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种类很多),由于是单次往返且不能在美国工作等,所以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另外,有些地区可能会执行当地税则要求,比如北京就对个人因私出国的护照和签证费实行全额扣除,因为这部分费用属于出国旅游的费用,而上海对个人的签证费实行定额扣除500元/年,其他地区不进行税前扣除的规定,但都仅限于境内企业和个人,对于外企、外方代表、境外人员的相关费用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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