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澳洲人同居多久可以申请永居?
这个没有一定的答案,主要取决于移民官的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是作为主申请人申请永久居住的话(136签证),那么需要申请人和担保人在递交申请前,已经在一起同居生活且真实共同生活满两年;
如果是以未婚夫/妻的身份申请(309/820签证)则要求同居生活满一年。 如果在申请之前,申请人与担保人并没有足够长的时间相处或共同生活在澳州,那么即使拿到了担保资格,对移民官而言也可能会造成对对方是否真正适合做伴侣的疑虑,从而会延长处理时间甚至导致申请被撤销. 这里所说的“足够长时间”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每个案子会有不同的判断。 除了时间外,还会综合考虑其他一些方面的情况来决定:
① 双方关系的紧密程度如何;
② 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里,双方是否共担责任、共享资源、共同履行家庭职责;
③ 有没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确实反映了父母间的配偶关系;
④ 经济上是不是互相独立;
⑤ 有没有住在一起或是以夫妻名义与其他家庭成员同住;
⑥ 在公众场合是否以夫妻身份出现并承认对方的存在;
⑦ 是否经历过法律诉讼,是否有离散文件(Divorce Order/Decree Absolute) 等等。 当然,最终能否成功拿到永居还是要看移民官的决定。
建议有此打算的朋友们提前规划好自己的生活,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