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滞在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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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在日本再停留一个月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一般情况都需先申请延期,等通知下来之后再办理手续 不过有的学校或者企业可以给直接办成再入国签证的,这样就不用再回原住地办了;但这两种情况都必须是在签证到期之前1个月申请的. 签证过期未归的话,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就不好来了。

所以楼主还是尽快联系学校的国际交流处,咨询下如何最简便的办理此签证,免得耽误学习! 你好。我是日本国籍。现在在中国留学。 因为某些原因我的护照在今年4月的时候被派出所没收并说要冻结4年。

于是我就回了日本。 到了日本之后由于我在中国有过犯罪记录(未成年时偷东西)因此无法拿到新的护照。于是就找了家旅行社以旅游的名义做了个假的护照出来。 假护照上面有我的照片和全部信息并且有日本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的章以及签证。

现在问题是我以这个假的护照回到了中国。并在中国逗留了2个多月。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以这个假护照在中国居留的时间超过了我原来的签证时间的话(我原本在日本是留学生)那么我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必须去日本大使馆申请延期或者是取消签证然后回到日本然后再从中国进日本?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不用回去日本就直接在中国处理这个事情呢?谢谢

答主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所以可能说的不够专业,请见谅。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持有日本在留资格(即所谓的“签证”)来中国的。根据日本法律,外国人入境时须出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护照,缴纳关税,领取“外国人到访者证件”,由此取得在日期间活动的法定许可。 在上述过程中,如果海关不授予你“外国人到访者证件”,则你不能进入日本。反之,如果你取得了该证件,那么你就具备在日本境内活动的资格,而无论你是否持有了有效签证。 也就是说,能否取得“外国人到访者证件”决定着你是否有资格在日本活动。而能否颁发该证给基于国外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日本主管政府机构决定。

另外,根据《出入国法》第25条之内容, 除国家特别许可的情形外,对于非法居留的日本公民,警察可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作为日本人居住在国外的身份。 如你系非法居留,应尽快返回日本。否则,会被加罚违约金(违反条件的罚金)(参见《出入国管理法》第87条规定)及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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