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保释金会退还吗?
1、加拿大没有“保释”制度,只有“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两种制度。 前者是指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后者是指法院根据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或者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相关手续之日起7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国库。
2、加拿大法律要求当事人缴纳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其在服刑期间不逃逸,与中国的“保释金”性质类似。 不过,加拿大的保证金不是由司法机关决定收取的,而是由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缴纳保证金以便换取候审的机会,如果被告同意并愿意负担相关费用的,就可以先行取保。 但这里的费用不包括律师费,办理加拿大签证的费用以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仅仅是担保金的本身金额。 如果最终法院判决无罪,所有的保证金都会被退回来;如果是判决有罪,则没收作为犯罪分子所犯罪的赔偿。
3、加拿大司法体系中并没有“检方不起诉”的概念。 如果检察官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向警方发出正式逮捕令。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害人不追究或者承认错误请求不再追诉等,检察官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一程序是侦查机关主动启动还是由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申请,并无明确限定。 题主所说的“检方不提起公诉”应该属于这种情形,此时自然不存在“保释金”的问题。
4、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后发现不需要拘留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释放并告知其家属。
在通常情况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再交纳任何保证金的。 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有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或者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等情况,有可能被撤销取保候审,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