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韩国户籍需要哪些手续?
因私出国,无论去何国均需取得外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出国旅游,可向有关旅行社咨询,在有关旅行社办理旅游签证。因公务出
国,须有对外联络部门签发的“普通签证通知”或“公务签证通知”,向有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因私出国,无论成人或儿童,均须办理护照(旅游者还应另办旅游发票或有关证明),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四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交纳护照申请费(200元/本)。
办理护照时间:“普通护照”(含加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因公普通护照”,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延长15-30个工作日处理,并将延期原因告知申请人。
签证(V)
为某种事由入出国(境)的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发给他们的一种许可证明。也就是所谓“进入符”。
签证具体分为:
1、短期签证:一般指过境和短期停留签证。对短期停留外国的旅游者发短期停留签证,一般一次限
止停留5-10天。对短期学习、经商、进行国际性会议等活动的人员发给短期学习、经商、访问等签证。
2、中期签证:一般指7天至1年可以多次出入国的签证。对以长期学习、经商等形式在国外停留一年左右的外国旅游者,发
予中期学习、经商等签证。
3、长期签证:一般指期限在1年以上,有时可能达数十年直到终身的签证。对居住国外长久的外国旅游者,如子女在当地出生、当地就学毕业并期望在当地寻找职业等,可发长期居住
签证。
4、永住签证:长期在外国居住,且符合一定条件者,可办理永住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