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证再办公证吗?
问:我是外籍新娘,与中国人结婚后,想将丈夫家的房屋产权更名(没有贷款)。我的律师说要办一些公证:1。我要先办签证才可以办公证?2。公证时必须本人到场?3。因为办的是财产权利公证,是否需要房屋评估机构出据评估报告?4。公证费是多少?5。上述公证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6。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根据是什么?
答:1。由于您要到广东省办理有关继承权公证,根据相关规定,您需要先到当地外事办公室申请有关签证。
2。根据法律规定及公证业务的操作常规,上述公证需要您本人亲自到场。
3。根据您提供的详细资料,该公证适用广东省佛山市祖庙公证处现行执行的《房屋财产继承权公证书范本(2006)》(以下简称《公证书》)。根据该《公证书》的相应规定,你不需要评估房屋价值。
4。上述公证应当缴纳公证费150元。
5。根据你的描述,该公证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及《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26号),有关公证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如公证处有英文版本,你也可选择使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