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作业时间多久?
加拿大政府对作业时间的规定如下:
每周40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
对于劳动者每月劳动报酬最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25加元。雇主必须支付最低的工资。
对雇员的加班时间和报酬有严格的限制,对加班时间的限制为一年不能加班超过二百八十五个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加班时间每年要折算工资,不能一次性折算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时段计算,一个时段为三个小时,第一个时段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后每加一个时段加上百分之五十,三个小时以后每加一个时段减百分之三十(例如5个时段的加班工资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四十,6个时段的工资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一十,八个时段的加班工资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等)。
加班工资的基数计算是按加班前两个月工资所平均每月的工资,不能按最低工资计算。
雇主不能强迫雇员加班,也不能因为不加班而解雇雇员。雇主不能要求雇员加班,否则对违法要求加班的雇主,雇员可以立即辞职,并可以获得赔偿。赔偿是根据工作时间按每天的工资标准赔偿。赔偿的工资按被要求加班时最近的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数赔偿。赔偿工资按被要求加班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赔偿工资从被要求加班之日起,算到雇员辞职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