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住房如何举证?
楼上的同学已经回答了自住房的定义,我就直接上案例吧 【案例1】 在加拿大居住超过5年并有合法身份。在申请贷款时,银行需要申请人提供近60个月的薪资流水、近5年的完税证明以及过去60个月内的居住证明(水电费单等)来证明还款能力以及是否在本地纳税。
【案例2】 小夫妻C和S在温哥华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自住。他们在国内有房贷记录,因此在加国申请按揭时也受到影响,利率被定为高利息级别。 C和S提供了近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完税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并向银行证明了他们的自住房地位——银行方面要求他们出示近六个月的的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的账单,以证明他们的确住在这里。 当然,银行并不是真的要这些费用账单,实际上,只要有正常缴纳的记录即可。不过,C和S提供的收入证明和缴税证明都需经银行认证,并且会载明贷款的额度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