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办双国籍吗?
1980年中国开始实行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和程序,2003年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符合申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条件的,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一)因丧失中国国籍成为无国籍人的;
(二)原籍是中国的外国人;
(三)定居在国外的中国人。 符合上述条件没有办理退出华裔身份的外国侨胞,都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申办H或L签证。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一旦获得批准将丧失国外国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表达这一意愿。 对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的华侨,申请身份证和户籍需提供的材料有:
(一)申请人填写的《中国公民身份申请表》(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填表并签字按手印);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申请人户口簿上全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地派出所签发的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