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签证需要什么资料?
签证分为外交、领事、公务,普通四种。不同类别的签证能从事的活动是不同的,而且签证办理要符合一定条件,如要求出国人员的经济基础、职业、收入状况等,即支付旅费情况、是否曾经有过非法越境的前科、入境是否给目的地国给其本国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等等。
办理外国签证应当向外国人发给签证的外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驻外使领馆主要审核外国旅游者的出国目的、是否具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旅费等。审核完毕,对符合发签证条件者,签发给一定期限的准许在其国境入境许可证。外国签证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个月、6个月、1年或更长时间。签证的停留期限,指准许入境的外国人在出入境签章上方逗留的最长时间。驻境外人员在境外一般只能在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停留的时间内活动。
签证按目的分,有入境签证、过境签证和出入境签证;入境签证是根据入境事由分为:探亲签证、探亲签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普通签证和过境签证等。
办理入境签证、过境签证所需文件与程序,由各留学国家和签证处自定。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1月或60天以内,入境后一般可停留30至60天,也有的允许停留半年至1年。
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如在东南亚国家之间过境,一般只限在机场隔离区(TransitLounge)内停留,不得出机场换飞机,且停留时间有限制,否则即遭遣返。
有的国家规定,外国人入境后14天内须申办居留手续,办理工作许可。一般外国人如系定居来访、家庭团聚、探亲访友、从事贸易和举行展览、从事医疗活动、从事体育活动、从事文化产业交流、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从事宗教活动、从事有偿和无偿职业培训、定居、继承财产、长期就业或其他私人或生意性工作、从事报道的记者等活动,经领事馆领事官员或主管部门官员批准,可以申请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