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基金哪个部门管?
1、监管机构 新加坡的监管机构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其职责包括:监管银行和金融机构;管理新加坡的金本位制度和新币发行;进行外汇管制等。 金管局总部设在克拉码头,有800多名员工,由局长(GOVERNOR)领导。金管局还管辖一个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清算中心 (CIC) 和一个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分部 (NSX)。 CIC 负责金管局监管的金融机构在海外的账户监管、反洗钱和其他相关的国际义务。美国分部负责与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监测在美国的新加坡金融企业,并代表新方与美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打交道。 为加强金融监管,2013年7月,新加坡政府成立了一个全新的“中央信贷调查局” (CCR)。这个隶属于金管局的独立实体,拥有250名专家,负责对信贷机构和贷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CCR建立了一套全面的信贷评级体系,以评估借款人及其担保物的信用状况。该体系覆盖了所有借贷交易类型和在商业/消费信贷领域中的所有借款人。
在评估信用风险水平时,考虑的因素包括:违约可能性,即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的可能性有多大, 以及当违约发生时的损失程度如何,也就是当债务人破产或被责令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所能收回的资金量。 除了评估信用风险之外,CCR还提供风险预测和分析服务,以帮助客户识别和量化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了及时捕捉风险管理上的新动向,CCR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了解不同业务板块的风险特征和发展趋势,并及时向市场发布相关预警。
2、监管重点 金管局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和企业都有权进行处罚。根据《证券与期货法》,任何个人或公司涉嫌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市场的欺诈行为都将被查处,违法者最高将受到罚款20万元或监禁7年的处罚。 对于被指控的行为如果证据确凿,法庭可以下令冻结涉事者的资产,直至案件审理完毕。
尽管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的存在,但不法之徒仍有可能钻法律的空子,因此投资者还是需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高风险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