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时离婚原因分析?
谢邀! 最近签证官问这问题的不少。。。 先说说我的情况,我结婚的时候刚出国不久,由于国外办理手续很麻烦就国内办了婚礼,然后领了结婚证。然而,这些在签证官眼里就是证据!(虽然在国外也办了婚礼,但国内领的证) 所以,当我被拒签,看到理由一栏里写着“婚姻关系存在疑议”时真的好无奈啊!!!
于是,我整理了所有材料(包括双方父母和亲戚朋友的证言,证明我和他确实在婚前已经认识并确定了关系;他出国后我们仍维持着这段感情,并且在我考上研究生之后他决定回国娶我)再次递签。 结果,还是被拒签了!!! 理由是:婚姻状态存在疑议,且所提供离婚证丢失,无法证明当前婚姻状况。
就在我被拒签的第3天,和我一起办签证的小伙伴拿到护照和签证了!!! 通过朋友我了解到,她的签证官没有看她的材料就直接让她过了,因为她的签证官认为她不像中国人,而且还问她是不是单身,她说自己是未婚,于是签证官就相信了她的话并让她过了。 而我却因为婚姻状态这一栏被拒签,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
后来,我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他告诉我可以以失散多年未知的亲人名义申办探亲或访友签证方式来尝试一下。 我选择了探亲签证,因为申请材料简单而且费用低廉。 然而,我再次被拒签了!!! 签证官依然认为我是假结婚,而我的婚姻状态又确实难以证明,他还是不信任我。 现在,我的留学签证依然在等待中。。。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是继续补充材料还是换其他类型签证,抑或调整行程暂时回国?真希望有个专业人士给我指点一下,实在是迷茫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