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黑民怎么拿到身份?

嵇芯蓓嵇芯蓓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在澳21个月,持有38个全职工作签证并且有PR申请资格,这是事实吧? 其次,PR申请被拒绝是因为所谓的“家庭暴力”和“信用风险”,对这两个理由的合法性本身就有疑问吧? 第三,这个案子的重点究竟应该在于移民局为何会发错票给被告还是在于其如何能拿到公民的身份呢?

个人认为后者的关注点更有意义,因为在目前的移民法下,获得永居签证后再通过境内转永居的方式取得公民身份是合法的(见第163条d款);并且过去也发生过不少类似案例,甚至包括政治人物,例如前联邦移民部长、现任西澳州长的Mark O’Brien便是通过此方式获得公民身份的(详见这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案并没有为黑市民众获取公民身份开出先例。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案中,被告是在申请绿卡时主动提交的家族暴力历史,而非像之前提到的Mao's case那样在申请永居签证时因移民局审核不严而导致的家庭暴力指控成为被申请人取得公民身份的原因。另外,与马哥不同的是,被告并不是以政治避难的身份居留澳大利亚的,因此他不能像马哥一样通过公民倡议而直接获得公民身份。

综合上述分析,本人认为移民局错误发签的行为以及被告在申请中提交的充分材料是被告获得最终公民身份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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