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馆决定签证的什么区别?
先讲一个真事,我有个美国移民的亲戚来中国探亲,他需要去北京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办签证,结果由于签证官和他有争执,最后被拒绝入境了(注意是驻华使馆),然后他去上海领事馆咨询是否可以转成领事馆签证再入境,结果被告知领事馆没有这个权利,只能坐飞机回美国,然后再从新申请移民签证,真是很搞笑不是吗? 领事馆签证和使领馆签证的区别就在这里,根据美国移民法的授权,美国领事馆可以签发的非移民签证包括:F1学生, M1研究生, J1交流访学者, H1B工作签证. B2旅游签证以及部分移民和非移民签证.而其他所有的签证都由美国驻华使馆签发. 那么又会有朋友问了到底什么是领馆管辖权?简单地说就是美国移民局规定某些类别的申请人必须到美领馆办理签证手续,而不是由各地的外交或领事官员负责处理,这些类别的人被称为“指定人员"Duty-bound People", 而他们所申请的签证也就是所谓的“领区签证”,或者叫“领馆管辖签证"Consular Jurisdiction Visa".
下面我来总结下哪些人是属于领馆管辖范围:
一:所有申请移民签证的人士 (即I, R ,A ,Q etc...)
二 :大部分的非移民签证人士 (L,O,P,S non immigrant visa except B1/B2 and some other cases )
三: 所有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士(即NIV). 所以楼主问的问题就显而易见了,如果你不属于以上三类人群,那么你绝对就属于美国驻华使团的职权范围之内;反之,你则属于美国驻各国领事馆的职权范围之内!所以请牢记一句话: “领事馆只管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签证,而中国大使馆只对中国人对国外国人的签证有权限"!